索引号:
/2019-01192
文号:
佛合疗办发〔2019〕3号
所属主题:
卫生
所属题材:
通知
发布机构:
其他机构
生成日期:
2019年02月22日
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(新农合)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
佛坪县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
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乡居民(新农合)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
佛合疗办发〔2019〕3号
各定点医疗机构:
经研究决定,汉中市中心医院等11家市级医疗机构、佛坪县人民医院等12家县内医疗机构及宁陕县四亩地中心卫生院(限骨科)为佛坪县2019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,现予以公布,并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自律,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
各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“三合理”长效机制,规范执行“直通车”报销、单病种定额付费、新农合公示等系列管理制度,优化服务流程长春新农合定点医院,为参保患者提供及时、优质、便捷的医疗服务。
二、加强动态管理,确保参保群众权益不受侵害
对群众举报、咨询要认真受理;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;对不符合定点资格者要坚决及时撤销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公布的城乡居民(新农合)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0:00时至2019年12月31日24:00时。
(二)2019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将在佛坪县政府网站和佛坪县卫计局网站公示,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,广为宣传,让参保农民知道谁是定点医疗机构长春新农合定点医院,以便就医,同时接受社会监督,及时改进不足,做好工作。
(三)佛坪县各村卫生室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签订服务协议,并履行相关职能。
2019年2月20日
抄送:市卫计局
佛坪县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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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waershi.cn/archives/234